南京军区2006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来自:中国参军网  2005-11-5 12:53:37
 

一、需求专业

以理工类专业为主,包括心理学类、武器类,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纤通信)、自动化等专业,少量接收外语(阿拉伯语、俄语等)、中文、新闻、医疗类(研究生以上)等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在本科以上,学习成绩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委培生、普通高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民办高校(含民办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被作为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在接收之列。

        3、接收对象应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165厘米以上;视力标准: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双眼裸视力在4.6以上,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4、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31日)。优先接收对象:博士生、硕士生优先接收;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接收。

5、招收对象主要面向华东五省一市(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上海)范围内“211工程”高校、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其它地区只招收“211工程”高校毕业生。除心理学类少量接收女生外,其它专业只招男生。

三、分配去向

南京军区签约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部分配到军区所属部队,第一任职一般安排到师以下部队指挥和技术岗位。

四、职级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博士生一般定为正营职或专业技术十级,授予少校军衔;硕士生一般定为正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二级,授予上尉军衔;本科生一般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在校学习时间一并计算军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五、服役年限

     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当年即为军队干部,服役年限执行《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

六、报名

1、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对象均须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njpla.com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0895230

拨打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 xcb@njp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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