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征兵难”问题 及对策初探(下)
来自:<中国民兵>  2005-8-18 22:18:57

下篇 解决“征兵难”和参军热降温的基本对策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人武系统努力下,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种种困难,仍然完成了各自的征兵任务。一些地方兵员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甚至逐步提升,有的地区涌现出许多改革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但是,基层反映的以上“征兵难”现象及成因分析,是带普遍性的客观事实,亟需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引起重视并拿出对策。

  需要强调的是,基层同志关于“征兵难”的反映十分中肯。正视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征兵难”现象,是人武系统全体同志的神圣职责。不能出现了一时的“征兵难”,就将整个征兵形势看得一团糟,更不能因“征兵难”而谈“征”色变,谈“征”称难,人为降低标准和工作质量。记者综合专家和基层意见,认为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参军热降温或“征兵难”问题可得到逐步解决。

  一、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一要加强二要改进。强调加强教育,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必不可少。尤其不断加大针对性强的国防教育特别是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至关重要。目前,兵役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常用的“一阵风”、“运动式”很难做到持久深入,家喻户晓。福建省宁德军分区王建国、谢尔国,河南省洛阳市征兵办张国美、任伟耀,湖北省荆州军分区刘念涛、王卫民来稿建议并强调:人武系统要转变观念,认清国防教育和国防法规宣传不是人武部一家而是全社会的责任,人武部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协调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抓教育也不能光靠征兵期间,应贯穿常年。《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的基本内容要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思想品德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要下功夫研究,避免千篇一律和老生常谈,避免一份提纲年年用,处处用,板着面孔用。他们认为,加强宣传要改进和研究宣传,将省情、县情、乡土情,军情、民情、国防情有机融合;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经济与国防、局部与全局、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激发青年的参军热情。要协调新闻出版、文化宣传部门,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形式和教育契机,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并切实抓好落实。基层同志认为,目前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基本符合国情,总体不错,但某些在具体落实上存在偏差走样和力度不够,部分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山东孔庆堂、李庆锋、孙庆云;黑龙江的井占芳、朱连春、尚春红、王梦等提出,在不改变或者现有优抚政策作部分微调基础上,重点解决好落实尤其不走样的落实问题,对进一步搞好优抚工作至关重要,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征兵难”的矛盾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比如有的地方优抚安置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发生矛盾后,不是积极设法解决,而是单纯以牺牲优抚对象利益、违反优抚安置政策为代价处理矛盾,导致有的地方不认真落实政府安置指令。河南、福建还出现过某些乡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诱导想当兵的青年签订“免享优抚金协议”。山东单县孟路反映,该县农村2003以来年均义务兵优抚标准被压到650元,仅为当地农村人均收入的四分之一不到,距《兵役法》规定“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甚远。显然,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尤其纠正现有合理政策的落实方面出现的偏差,是目前缓解“征兵难”的现实和有效途径之一。

  三、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解决好征兵、优抚、安置等棘手工作中的现实矛盾和问题。江西省军区军务动员处凌志明来电说,他们最近配合总部有关部门进行了一次解决“征兵难”的调研,机关和基层有一个共识:市场经济必然和已经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特点规律和社会不断发展前进的现实,加大改革步伐,对现行征兵、优抚和安置政策实施调整改革,从而解决好一些地区“征兵难”的现实矛盾和问题。如兵员征集中,要调剂解决好“经济发达兵员不足,兵员充足负担过重”的矛盾,必须全面改革优抚金发放机制,变乡(镇)统筹为县(市、区)集中统筹,进而发展到省、市统筹,以体现和达到负担均衡。再例如根据征集兵员数额不同,实施不同单位地区的优抚金转移补差制度,确保优抚负担相对均衡合理。再如征集方面,部分地区可变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征召指标为按经济水平人均收入下达征集计划,以保证优抚标准落实到位。山东吕希华、李焕强,内蒙古鲁巴特、明俊国、刘明跃等多人还提出,可考虑打破户籍界限,城乡统一优抚安置标准或者缩小差距,调动部分农村青年参军积极性;而有的地区则需要拉开优抚等级。如目前的上海、广东、浙江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对甘于吃苦奉献的“进藏兵”家庭实行高额补贴和奖励,一些贫困地区实行农村军人家庭减免税费和各种义务工等做法效果不错,合情合理合法。安置方面等值得探讨的东西很多,诸如货币化安置等符合市场规律的途径显然是改革的方向之一。

  四、制定相应法规,形成可量化操作并能监督实施的工作机制。山西孙立忠、吴成伟,黑龙江廖营国、刘井录、刘延涛等认为,要解决好一些政策不落实的问题,关键是制定可量化操作并能监督实施的法律法规。如违反相关法规有相应的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细则,而目前这方面还存在不足,如逃避服兵役的,各地有罚款的、处分的、批评教育的、拘留的、取消招工考学招干的,也有不了了之的。而奖掖方面也似乎缺少统一办法。他们提议,将一些奖励惩处和待遇上升到法律法规高度,而且细化以便于遵循和监督实施。例如,为落实好优抚安置和吸引高素质青年参军,国家可考虑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法》、《大学生参军优待安置条例》之类法规,内容包括将优秀退役军人尤其大学生入伍士兵安置纳入政府的人才规划,招干、报考公务员和人武学院时优先录用,尽量照顾其专业专长。同时规定,在其待安置期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旦安置受阻,则可通过待业保险得到补偿。自谋职业政策要加大经济补偿额度,明确军龄是工龄补偿金的2至4倍等等。要尽量以法律形式固定优抚安置内容,使征兵优抚同时走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五、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维护兵役法规权威。福建省宁德市征兵办对部分人大和司法、民政部门以及军属展开调查,普遍认为:如无正确应对措施,“征兵难”将在一些地区日趋加重,必须与时俱进改革探索,完善政策法规,增强依法征兵力度。如,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变通常征兵是季节性、突击性的工作方式为全年登记服务,以最大限度准确掌握各种基本参数。福建省宁德军分区司令员王建国、政委那兴海认为,省军区系统要协同地方人大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征兵问题上依法行政,加大督察和执法力度,确保征兵公开透明。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细则,形成一种制约机制。凡无故不履行兵役义务的要依法处理,在升学务工、经商办证、申请出境、招聘录用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罚和制约。要健全征兵监督制约机制,成立包括新兵家长在内的联合监督机构,对征兵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的要形成连带惩处机制,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可迫其引咎辞职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六、改革挖潜化难为易,多渠道提高兵员征集基数和质量。人武部同志普遍认为,缓解已见端倪的“征兵难”,征兵改革挖潜是一个方向。作为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各地可根据省情市情,积极探索,统筹组织实施。例如:改变公安、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仅在征兵安置时介入的现状,实施全程参与;下功夫抓好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应征入伍这一提高兵员质量的关键,尝试优抚金按学历、服役时间和立功受奖情况拉开距离等。鉴于男青年高中毕业首选高考,可尝试制定优惠政策,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参军人伍的提高发放优抚金标准,退伍后再复课高考的实行减免学费、加分录取等优待,变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争夺人才为合理配置人才。江西凌志明、曾飞,浙江何小健、张飞远、潘良民等还提出:征兵改革挖潜要从理念上来一个革命性改变,如制定政策,变目前兵员以初、高中为主为大学毕业生义务服兵役为主,兵员征集要从目前成分很重的福利性征集、便于就业性征集向严格的法制性征集和义务性征集转变。围挠这些改革思路出台相应政策,形成相应的制约、激励机制。当然,改革内容远不止这些,限于篇幅,仅抛出归纳大家探讨思索的引玉之砖。

(编辑:梁 峰 龙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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